哪些货物适合申请中国ATA单证册? 1.在各类国际博览会、交易会、展览会、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上陈列或使用的物品; 2.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; 3.各类**人员使用的**设备,例如赴境外报道、录制节目、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、音像广播、摄影设备;赴境外安装、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;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;演员、乐团、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、道具等; 4.用于货物内外包裹、或用于货物卷绕、系缚及其他目的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包装物品; 5.海员在履行海上任务时使用的物品,包括文化、体育、休养、宗教或体育活动的用品; 6.用于科学研究和教育的的仪器装置、设备及其配件等; 7.用于教学或职业培训的各种设置、仪器、设备及其零配件等; 8.各类私人车辆; 9.私用和游艇; 10.各种促进旅游的宣传物品、小礼品、音像制品等; 11.货运集装箱; 12.各类商用车辆。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: 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; 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; 打算赠送的货物; 以加工为进口目的的货物。